CN218791728U 有效 一种吊顶系统
1.一种吊顶系统,用于与装饰墙板配合连接,其特征在于,包括顶板、第一组件、第二组件、第三组件和第一吊杆,所述第一组件、所述第二组件、所述第三组件相互连接以形成“门”字形的窗帘盒;其中,
所述顶板的端部搭接在所述第一组件或第二组件上;
所述第三组件形成有开口朝下的第三容纳槽,所述第三容纳槽与所述装饰墙板相匹配,位于窗口上方的所述装饰墙板插入所述第三容纳槽中;
所述第一吊杆的上端、下端分别与屋顶、所述第二组件的上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件包括第一几字形折弯板、第一立板、以及相互平行的第一上搭板和第一下搭板,所述第一上搭板和所述第一下搭板分别连接在所述第一立板的上端和下端,并且均位于所述第一立板的朝向所述第三组件的一侧,所述第一几字形折弯板形成有开口朝向所述第三组件的第一容纳槽,并连接在所述第一下搭板的外端;
所述第二组件包括第二立板、以及相互平行的第二上搭板和第二下搭板,所述第二上搭板和所述第二下搭板分别连接在所述第二立板的上端和下端,并且分别位于所述第二立板的相对两侧;
所述第三组件包括第三几字形折弯板、第三上搭板、第三立板和窗口承载件,所述第三上搭板与所述第三立板垂直并连接在所述第三立板上端,所述第三几字形折弯板形成有开口朝下的所述第三容纳槽,并连接在所述第三立板的下端;其中,所述顶板的端部搭接在所述第一上搭板上,所述第一上搭板的外端搭接在所述第二组件的上方;所述第二下搭板插入所述第一容纳槽中并搭接在所述第一几字形折弯板上;所述窗口承载件固定在第一墙面上,所述第二上搭板、所述第三上搭板依次叠置搭接在所述窗口承载件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组件还包括与所述第二立板间隔且平行的加强筋,所述加强筋与所述第二下搭板呈L形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件还包括第一加强板,所述第一加强板与所述第一立板平行,且固定在所述第一立板的朝向所述第三组件的表面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组件还包括第三加强板,所述第三加强板与所述第三立板平行,且固定在所述第三立板的朝向所述窗口的表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组件还包括顶加强板,所述顶加强板与所述第二上搭板大小相同并贴合固定在所述第二上搭板的上方。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组件还包括第二加强板,所述第二加强板与所述第二立板平行,且固定在所述第二立板的朝向所述第一组件的表面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组件还包括吊装连接件,所述第二加强板的上端高于所述第二立板,所述吊装连接件位于所述第二立板的上方且固定在所述第二加强板的朝向所述第三组件的表面上;
其中,所述第一吊杆的下端与所述吊装连接件连接,所述第一上搭板的外端搭接所述第二加强板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几字形折弯板包括第一竖板、第二竖板、第一上横板和第一下横板,所述第一上横板、所述第一下横板分别连接在所述第一竖板的上端、下端,且均位于所述第一竖板的朝向所述第三组件的一侧,以形成所述第一容纳槽,所述第二竖板与所述第一竖板平行,并连接在所述第一下横板的下方;
其中,当所述第二下搭板伸入所述第一容纳槽中时,所述第二立板的外表面与所述第二竖板的外表面平齐。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横板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一下横板的宽度,以使得所述第一上横板和所述第二立板之间具有容纳间隙,所述第二加强板伸入所述容纳间隙中,并抵接在所述第二下搭板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顶系统还包括立出风件和平出风件,
所述立出风件包括第四几字形折弯板、立风口板和立承载板,所述第四几字形折弯板形成有开口朝下的第四容纳槽并连接在所述立风口板的下端,所述承载板呈L形连接于所述立风口板的上端,
所述平出风件包括呈L形连接的平风口板和插接板;
所述吊顶系统包括低顶区域和高顶区域,所述平出风件位于所述低顶区域,所述立出风件连接在所述低顶区域和所述高顶区域之间,
其中,所述插接板向上延伸以插入所述第四容纳槽中,所述立承载板用于承载位于所述高顶区域的所述顶板。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出风件还包括立挡板,所述立挡板垂直连接于所述立承载板的远离所述高顶区域的一端,并位于所述立承载板的上方。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顶系统还包括挂钩,所述挂钩包括第一挂竖板、第二挂竖板、第一挂横板和第二挂横板,其中,
所述第一挂竖板、所述第二挂竖板间隔平行且均连接在所述第一挂横板的下侧,以与所述第一挂横板围合形成插接槽,所述插接槽和所述装饰墙板相匹配,以使所述挂钩能够与所述装饰墙板的上端相扣合;
所述第二挂横板与所述第一挂横板平行,所述第二挂横板连接在所述第二挂竖板的下端,且所述第二挂横板位于所述第二挂竖板的背离所述第四容纳槽的一侧,所述第二挂横板用于承载所述顶板。
14.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顶系统还包括侧立件,所述侧立件包括侧承载板、侧立板和第五几字形折弯板,所述侧承载板和所述侧立板垂直,并连接在所述侧立板的上端,所述侧承载板用于承载所述顶板;
所述第五几字形折弯板连接在所述侧立板的下端,并形成有开口朝下的第五容纳槽,所述第五容纳槽与所述装饰墙板相匹配,以使所述第五几字形折弯板能够与所述装饰墙板的上端相扣合。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侧立件还包括侧竖板和侧横板,
所述侧竖板和所述侧立板平行,且分别连接在所述侧横板的两端,所述侧竖板位于所述侧横板的远离墙体的一端并位于所述侧横板的上方;
所述侧竖板的上端连接于所述侧承载板的远离所述墙体的一端。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顶系统还包括第二吊杆、灯饰安装件,所述灯饰安装件包括灯承载板、灯竖板和安装板,
所述灯承载板、所述安装板相互平行并位于所述灯竖板的同一侧,且分别连接于所述灯竖板的上端、下端;
所述灯承载板用于承载所述顶板,所述安装板的靠近墙体的一端搭接在所述侧承载板上,所述安装板上设置有安装结构以用于安装照明灯;
所述第二吊杆的上下两端分别与所述屋顶、所述灯饰安装件连接。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灯饰安装件还包括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所述第二连接板与所述灯承载板呈Z形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板和所述灯承载板平行,所述第二吊杆的下端与所述第二连接板连接。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吊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灯饰安装件还包括加强边,所述加强边与所述第二连接板呈L形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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