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2023057115A1 PCT指定期内 带有机械冲击机构的手持式电动工具
期望 1. 手持式电动工具(100),具有外壳(110),在外壳(110)中布置有用于驱动机械冲击机构(130)的驱动电机(120),冲击机构(130)具有可线性摆动驱动的冲击活塞( 255),其具有 连杆 (250) 布置在锤管 (265) 中,该锤管至少部分地布置在壳体 (110) 中,使得它可以沿相关联的打击轴线 (102) 移动,并且其中打击机构(130)分配有用于驱动连杆(250)旋转的偏心轮(230),其特征在于减速级(220)可以由驱动马达(120)驱动并且具有第一正齿轮(222)沿冲击轴(102)布置在驱动马达(120)和偏心轮(230)之间,偏心轮(230)布置在带齿(235)的第二正齿轮(236)上,第一正齿轮(222) )与第二正齿轮(236)的齿(235)啮合,并且垂直于冲击轴线(102)的第二正齿轮(236)的齿(235)至少部分地定位在冲击轴线(102)之间)和平行于冲击轴线(102)布置的平面(291),在偏心轮(230)的平面(291)中布置有面向冲击轴线(102)布置的轴承元件(23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工具,其特征在于,偏心轮(230)和第二正齿轮(236)一体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速级(220)具有两个正齿轮(221、222),其中所述两个正齿轮(221、222)彼此连接或形成为一体片。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第一正齿轮(222)垂直于冲击轴线(102)定位在冲击轴线(102)和平行于冲击轴布置的平面(292)之间。冲击轴(102)、驱动马达(120)的马达轴(211)的输出侧轴承元件(213)的平面(292)被布置。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冲击机构(130)分配有具有底部部分(299)的槽形冲击机构外壳(135),底部部分(299)具有第一和第二轴承点(271、272)用于安装偏心轮(230),第三轴承点(273)用于轴承减速级(220),第四轴承点(274)用于电机的输出侧轴承驱动电机 (120) 的轴 (21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槽形冲击机构壳体(135)具有用于安装所述锤管(265)的另一支点(295),所述另一支点(295)垂直于布置了承载点(271、272、273、274)。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击机构外壳(135)的外侧(131)布置成距冲击轴线(102)第一距离(136)并且外侧(121) )的驱动马达(120)的马达外壳(125)布置在距冲击轴线(102)第二距离(126)处,第一和第二距离(126、136)彼此径向相对布置并且至少大致相同的大小。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手持式电动工具(100)的总重心(160)至少在预定公差内布置在冲击轴线(102)上。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马达(120)设计为电子换向马达。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其被设计为钻头或凿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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